高新區(新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不合格風險控制報告(2025年72號)
烏魯木齊高新區(新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知識產權局、區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隊)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報告
(2025年72號)
2025年8月19日,我局接收到國家食品安全抽檢檢驗信息系統的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信息,高新區(新市區)喀什東路尚座餐飲店經營的花卷經抽樣檢驗,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現將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匯報如下:
一、抽檢基本情況。
2025年8月6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招商新疆質量檢測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對高新區(新市區)喀什東路尚座餐飲店經營的花卷進行食品安全抽樣檢驗,抽樣數量1kg, 抽樣價格36元/kg。2025年8月21日出具檢驗報告( No: 2024X-J-SP26516 ),檢驗結論為:經抽樣檢驗,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項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檢驗項目: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實測值為0.226g/kg,標準值為不得使用。
二、調查處置、產品控制情況。
2025年8月21日我局執法人員向當事人送達了《檢驗報告》和《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書》,當場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花卷,分析查找原因,提交整改報告。截至我局執法人員檢查之日,該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售罄。
烏魯木齊高新區(新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區知識產權局、區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隊)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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