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區(新市區)城市管理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報告
高新區(新市區)城市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設
工作報告
2024年,高新區(新市區)城市管理局堅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新疆工作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時代黨的治疆方略,嚴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及高新區(新市區)貫徹落實實施方案部署,緊緊圍繞城市管理中心工作,持續深化依法行政,規范執法行為,提升服務效能,全面推進機關法治建設工作落地落實落細。現將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設情況
(一)強化組織領導,夯實法治建設根基
將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城市工作重要論述、城市管理領域法律法規、自治區黨委、市委、區委重要會議精神作為全局干部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扎實組織“第一議題”學習、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黨員學習及其他各類教育培訓工作,切實提高黨員干部政治站位和政治理論素養,提升法治建設水平。始終把推進法治建設擺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來抓,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凡是法治建設重要工作、重大問題均提交局黨組會議進行研究部署。
(二)深化依法行政,提升科學決策水平
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對涉及城市管理重大規劃、重大公共政策調整、重大執法行動等事項,全面落實公眾參與、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持續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有效提升決策的科學性、合法性和合規性。
嚴格執行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實合法性審查、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按要求開展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確保政策法規統一協調、有效管用。
充分發揮法律顧問作用,聘請專業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在重大決策、合同審查、行政復議訴訟、復雜案件處理等方面提供高質量法律意見,有效防范法律風險。
(三)規范執法行為,彰顯公正文明執法
1.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
行政執法公示制度:通過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執法窗口等渠道,依法、及時、準確公開執法主體、人員、職責、權限、依據、程序、監督方式等信息。推廣使用執法信息公示平臺,實現執法信息“應公盡公”。一是我局制定了高新區(新市區)城市管理局(行政執法局)行政執法公示制度、高新區(新市區)城市管理局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和高新區(新市區)城市管理局(行政執法局)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并在高新區(新市區)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二是按照“誰執法、誰公示”的原則,嚴格實施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公示信息內部審核和管理制度,明確公示內容、發布工作流程,通過區政府門戶網站及時公示了《行政執法主體資格信息》《行政執法人員資格信息》及《權責清單》等內容,并實時上報行政案件處罰案件信息,2024年公示行政處罰案件49件。
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積極推行全過程記錄制度,我局現有一線辦案人員6人,執法記錄儀6部,實現了執法人員與執法記錄儀1:1的配比,明確規定執法人員必須通過文字、音像記錄等方式對執法程序、調查取證、審查決定、送達執行、歸檔管理等行政執法過程進行記錄。
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明確法制審核機構和人員,細化審核范圍、內容、流程和標準。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或引發社會風險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決定,未經法制審核或審核未通過的,不得作出決定。2024年審核并備案重大行政處罰決定27件。
2.完善執法程序
修訂完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細化量化裁量范圍、種類、幅度。嚴格執行立案、調查取證、告知、聽證、決定、送達、執行等法定程序。
3.加強執法隊伍建設
嚴格落實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組織常態化法治培訓,重點圍繞新修訂法律法規、執法實務、文書制作、應急處置等內容,有效提升執法人員法治素養和執法能力。2024年從辦案流程、法律法規和案卷制作等方面開展法制培訓11次。
4.推行柔性執法
在法律法規框架下,探索運用說服教育、勸導示范、行政指導、行政協議等非強制性執法方式。對首次輕微違法行為,依法推行“首違不罰”或“輕微免罰”,體現執法溫度,促進社會和諧。根據《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輕微違法行為免罰事項清單(試行)》制定了《城市管理領域行政處罰減免事項清單》,并在高新區(新市區)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對首次違法、后果輕微、主動整改的企業開展“首違不罰”。
(四)強化制約監督,保障權力陽光運行
1.自覺接受社會監督。認真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依法接受司法監督,積極應訴,尊重并執行生效司法裁判。暢通群眾監督渠道,高效辦理“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網絡問政等平臺轉辦的投訴舉報。今年我局共承辦人大代表建議8件,政協委員提案6件,涵蓋民生領域、城市建設等多個類別。14件建議提案均已辦結,辦結率100%,代表滿意率100%。
2.強化內部層級監督。健全常態化執法監督機制,定期開展案卷評查、執法評議考核。運用信息化手段加強對執法活動的即時性、過程性監督,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3.深化政務公開。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依法主動公開行政許可和處罰結果、重點工作進展等信息,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
(五)創新社會治理,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1.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行政審批流程,壓減辦理時限,推行“一網通辦”“告知承諾制”等便民舉措。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
2.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結合城市管理工作特點,利用“憲法宣傳周”等重要節點,深入社區、商戶、工地等場所,開展形式多樣的法治宣傳活動,重點宣傳市容環衛、垃圾分類、規劃建設等與群眾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提升市民法治意識和參與度。
3.多元化解矛盾糾紛。健全行政調解工作機制,積極引導當事人通過協商、調解方式解決城市管理領域的矛盾糾紛。完善信訪工作制度,依法依規處理群眾信訪訴求。我局共收到國家信訪局轉辦案件46件、自治區信訪局轉辦案件18件、烏魯木齊市信訪局轉辦案件3件、區信訪局轉辦案件28件,均已按照實際情況予以協調處理。
二、存在問題
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工作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
1、執法規范化水平有待進一步提升。個別執法人員程序意識、證據意識仍需加強;執法記錄儀使用管理、音像資料歸檔的規范性有待提高。
2、法治隊伍建設需持續加強。專業法制審核力量相對薄弱,部分執法人員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復雜問題的能力有待提升。
3、普法宣傳的精準性和實效性有待增強。普法形式有時較為單一,針對特定群體(如流動攤販、新業態從業者)的精準普法需加強。
4、新業態新問題帶來挑戰。共享單車(電單車)管理、戶外直播、城市“蜘蛛網”治理等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涌現,相關法規政策和管理措施需及時跟進完善。
5、部門協同聯動機制需進一步健全。在城市管理領域,與規劃、住建、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的協作配合仍需深化,信息共享和執法聯動效率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計劃
2025年,高新區(新市區)城市管理局將堅持問題導向,持續精準發力,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再上新臺階。
1.深化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重點在執法全過程記錄的規范應用、重大決定法制審核的實質化運行上下功夫。加大執法人員培訓力度,突出實戰實訓,提升專業素養和執法技能。完善執法監督體系,強化內部層級監督和外部監督合力。大力推行包容審慎監管,細化完善柔性執法措施。
2.著力打造嚴格規范公正文明的執法隊伍。一是加強執法人員的思想教育,增強執法人員的服務意識,提倡文明管理、熱情服務,切實做到執法為公、執法為民。二是積極開展行政執法業務培訓,規范行政執法程序,細化執法操作流程,制作行政執法流程圖,逐項逐環節梳理、規范行政執法程序。
3.深入推進普法,提高依法治理水平。創新普法形式載體,運用新媒體、微視頻等提升普法吸引力、覆蓋面。聚焦重點領域和人群,開展精準化、分眾化普法宣傳。深化基層依法治理,引導市民群眾積極參與城市管理。
4.積極應對新挑戰,助力完善法規體系。加強調查研究,及時梳理城市管理領域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向上級立法部門建言獻策,推動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的立改廢釋工作。探索制定適應新業態發展的管理規范和標準。
5.健全協同聯動機制。加強與相關職能部門的溝通協調,完善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聯合執法等機制。推動建立城市管理綜合協調平臺,提升跨部門協同治理效能。
高新區(新市區)城市管理局將以更高標準、更實舉措,持續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不斷提升城市管理法治化、精細化、智能化水平,為高新區(新市區)高質量發展和人民高品質生活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特此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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